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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 Service
 

    浙江东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舜公司)所售出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时都可以享受本公司所提供的售后服务。
一、产品的质保期限的界定:产品的保修期参照产品的生产日期,另在生产日期的基础上加3个月的储运周转时间开始计算。即保修期以产品的生产日期顺延3个月之日开始计算。
二、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质保失效:
1、超出产品保修期限的;
2、产品非正确安装及使用,非正确的存贮;
3、产品受到未经授权的拆装、改动、修理等;
4、产品合格证涂改、损坏或丢失等;
5、产品在正确使用情况下而造成的自然磨损;
6、采用非东舜原厂配件的;
7、光源产品玻壳破裂的;
8、因不可搞力所造成损坏的。
三、产品维修、退换货的责任及费用的承担:
以下情况往返运费及相关损失由东舜公司承担:
1、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
2、因产品存在设计问题的;
3、东舜化司要求返回的产品。
以下情况往返运费及相关损失由经销商承担:
1、非东舜公司原因而而引起的;
2、货物在返回时因运;输问题造成产品损坏或丢失的;
3、未经东舜公司书面认可直接把货物发回来的;
4、产品已经超出保修期限的。
店铺照明系统增值服务
1、售前的服务承诺:
a、东舜照明公司承诺,在收到单个室内平面设计图后的24小时内(不含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完成照明设计方案,并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到贵公司,直止满意为止。
b、对于部分在平面设计或其它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店铺, 东舜照明公司在设计阶段派专业设计人员赴现场进行勘察,并提出最佳方案,如有此种情况需由贵公司相关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正式要求.
2、售中的服务承诺
a、我司及时与贵司进行沟通并预测当月开店数量及大慨灯具使用量,使我司生产充足的产品保证供货的及时性。
b、在接到贵司的发货过程中我司有专业服务人员对每批次所发货物进行与物流公司进行沟通,保证货到送到目的地的准时性。
3、售后的服务承诺:
a、在所使用的每一个照明器具内都附有详细的安装说明书。
b、对店面提供现场安装指导服务及照明效果调试。
c、我司专业服务人员定期会对所合作的店铺进行巡检,并做详细的服务记录。
d、快速替换服务:照明器具发生非人为因素故障后,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正式向我司提出替换或服务要求,我司接到使用单位的正式替换要求,24小时内(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计在内),以新产品替换的形式将正常产品以快递形式发出,提交使用单位,并对替换货物进行跟踪与电话技术支持或派专人到现场提供服务,以最快的时间给客户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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